近期,众多充电宝品牌相继宣布召回旗下部分产品,同时,民航局也发布了紧急通告,规定自6月28日起,禁止乘客携带未标有3C认证标识、标识模糊不清、已被召回的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登乘国内航班。这一系列举措使得充电宝的安全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7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自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安全、可信的商品,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成都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关于移动电源的消费警示。
“消费提示”中指出,部分充电宝因过度充电或短路问题,可能会引发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其外壳材质易燃且易出现破损,这些都可能对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消费提示”指出,消费者应挑选那些已获得CCC认证的商品(自2024年8月1日起将强制执行此规定),并优先考虑那些标有GB 4943.1-2022、GB 31241-2022标准的产品。在购买过程中,务必向卖家索要该型号充电宝的3C认证编号,然后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该证书的有效性,切勿购买那些被查到3C认证已暂停的相同规格充电宝。同时,要警惕那些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或者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被伪造的产品。
选购充电宝时,需仔细观察其外观,确保表面干净,无任何明显的变形或机械损伤,接口触点无生锈现象,并核对输出电流是否与设备所需相匹配。合格的产品通常会标明可循环使用的标志,标志上的数字表示充电宝内部电池的预计可循环使用年限。比如,若标志上的数字为8,则表示该充电宝的电池预计可用8年,建议在达到这一年限后及时更换。
此外,“消费提示”亦指出,消费者在选购充电宝时需留意交通部门的相关特定规定。例如,民航局近期发布了紧急通告,规定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乘客携带未标有3C认证标识、3C标识模糊不清,或属于召回名单上的型号及批次的充电宝,搭乘国内航班。